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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,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。(罗5:8)
几十年前有一位汕头女子,丈夫在香港,因政治的原因只好与丈夫离婚以"划清界线"。后来她有机会到了香港,但当她到香港时,她发现丈夫已经另有他爱,失望之余只好离开了丈夫。
无意中她向一位基督徒房东租了一间房子,基督徒就劝她来信耶稣。但她说,除非耶稣能够还她的丈夫她才会信。奇妙的是,后来丈夫的生意失败,那个女人离开了她的丈夫,丈夫竟重新主动来找她,并恢复了原来的夫妻关系。就这样她信了耶稣。
重新恢复关系后他们生下了一个儿子。但妻子知道丈夫已与那个女人生下了三个儿子,这位基督徒的妻子就要求丈夫接回那三个儿子,而她却由于经济的原因,把自己亲生儿子给了别人。她说,神为我们献上他的儿子,我也要为情敌牺牲我的儿子。
基督徒常常会埋怨主没有给我们美好有力的见证,使我们可以荣耀主名,引人到主前。但另一方面我们又不愿意将自己完全地交托在主的手里,我们会象雅各那样不断地"抓",不断地想得到而不肯付出。一个人只有象五饼二鱼神迹中那个小孩,将自己所有的交在主的手中,才能成为多人的祝福。
显明主爱并不是异想天开,并非得做轰轰烈烈的大事不可。只要在你的处境下,尽你力所能及的去爱,那怕是十分微薄的、十分不起眼的甚至是不值一提的,上帝都可以用它来祝福人,也一样可以荣耀他的圣名。
显明主爱必须肯于付出。当爱我们所爱,我们会爱得十分的自然;但爱我们所不爱的,我们真的不容易做到。但却只有舍己的爱才是真爱,因为主的爱也是爱罪人之爱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