应当作什么?
主为我们舍命,我们从此就知道何为爱,我们也应当为弟兄舍命。(约壹3:16)
有一位姊妹在医院住院时信主,她得知自己已经得了绝症。她问医生:"医生,如果我在医院住,还可以活多久?""四个月。""如果我回家呢?""那只能活两个月。""那我还是回家去!""这样你不是要失去一半的性命吗?""你不知道,我要将一半性命向亲友传福音!"就这样她凭着一颗爱主爱人的心,回家去了。
也许有人会觉得这位姊妹太傻:连自己的性命都难保了,还顾及到别人。是的,就连耶稣,当他被钉在十字架上的时候,过路的人也一样讥诮他:"你……可以救自己吧。你如果是神的儿子,就从十字架上下来吧。"(太27:40)鞭伤他忍受了,十字架把他举起来了,难道,他连这句话都不能忍受?我们的主是我们忍耐顺服的榜样,他更是明白他来到世间的目的。是的,一个基督徒,当他明白神在他生命的目的和意义的时候,他就会义无反顾地为此而献身。
我们常常会苟活偷生,能活一天就算一天吧。有这样的人,得知自己身患绝症,他们就放纵自己:"吃吃喝喝吧,因为明天就要死了。"也有人甚至与服事自己的亲人作对:反正我要死了,你们就辛苦一点吧!
那位姊妹只有一个想法,只要她的家人有机会能听信福音,那怕回家将失去自己性命的一半,也是心甘情愿!我们可以设想,也许姊妹在家二个月的时间也不一定能引到一个家人来信主,但在主的眼中,行动的本身要比结果更重要!我们也相信主的话:"一粒麦子若不落在地里死了,仍旧是一粒,若是死了,就结出许多的子粒来。"
(约12:24)
我们可以问自己:为亲友,我们应当作些什么?